農糧署啟動花蓮縣災害稻穀收購機制,減輕農友損失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本(101)年度第1期稻作受到西南氣流帶來豪雨的影響,導致花蓮縣部分地區有稻穗發芽、
倒伏等災情,為照顧受災農民、減輕災害損失,該分署已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農友可洽當地公糧業者繳售公糧災害稻穀。

東區分署指出,對於品質未符合一般公糧稻穀驗收標準之災害稻穀,包括稉種、秈種、糯種稻穀,公糧業者應依規定辦
理災害稻穀收購。此外,本(101)期作未申報種稻但實際有種稻者(符合公糧稻穀繳交資格者),得於本年6月28日前至當
地農會或公所補辦申報手續。另災害稻穀收購日期,自本日起各公糧業者即可開始受理,至7月4日截止。
該分署說明,災害稻穀收購以遭受天然災害農戶所種植之稉種、秈種及糯種稻穀,且於本(1)期作申報種稻有案,
並須符合下列驗收規定。
(一)容重量(乾穀):
1.稉種稻穀1公升容重量未達530公克。
2.秈種稻穀1公升容重量未達490公克。
3.圓糯稻穀1公升容重量未達510公克。
4.長糯稻榖1公升容重量未達480公克。
(二)水分不得超過13%。
(三)夾雜物不得超過1%。
(四)不得有腐敗、變色、異味、污染、發霉或含有異物。
繳交災害稻穀比照標準稻穀補助烘乾等費用每公斤乾穀2元
該分署指出,本期稉種災害稻穀每公頃計畫及輔導收購數量為3,2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為22元;餘糧收購
數量3,0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為20.6元;秈種及糯種受災稻榖收購價格較稉種災害稻穀各減1元。
此外,農友繳交災害稻穀亦得比照標準稻穀,領取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用每公斤乾穀2元。如農友對繳交
災害稻穀或補申報作業有所疑問,可逕向該分署糧食儲運課洽詢瞭解,電話:(03)8510026、(03)8523191轉226。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