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成績 由地方稅務局領先
花蓮縣政府101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的年中評比及競賽於7月19日至20日舉行,由環保局邀請到花蓮縣志
願服務協會中隊長黃愛伶及花蓮市環保工作促進會理事林淑芳等2位委員針對縣府隸屬之一級機關(總共有19個局、
處)進行「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考評。本年度年中評比成績揭曉前5名分別為: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本府客家事務處
、本府社會處、本府民政處及本府主計處。

花蓮縣政府為加強環境保護及落實公職人員做環保,積極推行辦公室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及再利用,並倡導採用具
「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之物品,於96年8月即訂定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為落實公部門各項環境
友善行為,並由環保局邀請專家學者、社團代表等組成小組辦理評比競賽。

本次評比及競賽過程中,原則上以不打擾各局、處同仁辦公效率,比照去年方式採隨機抽樣訪查,以走動式進行評
比,還是以針對5大面(源頭減量、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教育宣導)評分,讓環保融入於節能減碳議
題中,藉由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率先實施,讓環境保護之作為實踐於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以降低對環境的
傷害,因100年6月5日正式施實『環境教育法』,讓環境教育從小扎根,也逐漸民眾深知環境保護是全民工作首要。
本次年中評比呈現的優點包括:
1. 源頭減量:目前各單位在用紙方面以達到廢物再利用的成效。
2. 節省資源:某些單位會利用廢水功能再做利用,將廢水處理過後再澆灌花草樹木等,而在飲水機部份都會加裝
計時器以節省電力。
3. 環境衛生:各單位均配合節能減碳工作進行公共區域、辦公室及廁所植栽之綠美化。
4. 綠色採購:各機關單位在物品採購都能配合達到90%具「環保標章」 、節能標章 或已獲國際間認可之「能源之星」
標章 等綠色採購政策。
5. 教育宣導:縣府所屬機關會將相關文宣張貼於公佈欄或辦公室加以宣導,不定期舉辦員工環境教育訓練等。
環保局表示:因氣候逐年變遷的關係,每年溫度平均提升1-2度,為維護好的環境留給下一代的子孫們,並要落實節能
減碳,要加強對民眾教育宣導環保意識,為要打造花蓮縣成為第二個東方小瑞士,除了要有友善的環境為優先條件外
,才能營造「樂活城市 低碳花蓮」。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