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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
時間:2010-03-22 10:50:04 來源: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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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  第15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8月1日開始收件

已經舉辦進入第15屆的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將自99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辦理收件
愛好攝影的朋友們趕快準備送件參加。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為讓社會大眾走進太魯閣認識國家公園,親近大自然,參與生態旅遊、
人文活動並關心生態保育,以攝影陶冶性情並用影像記錄繽紛多樣的太魯閣之美,
持續舉辦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第15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
邀請您趕快拿起相機來一趟太魯閣之旅,以攝影與詩文記錄太魯閣的山水之美與人文風情。

太魯閣國家公園景致天成,隨著四季幻化呈現豐富多樣的生態與自然之美,是世人公認的瑰寶福地;
自然學家視它為探尋自然奧秘的寶地,藝術家來此尋找靈感的泉源,因而創作出無數動人的作品。
只要您能走入其間,體驗大自然帶給您的驚喜與感動,並進一步將這種感覺留下隻字片語、
彩繪幾筆,或是拍下幾張讓您感受深刻的攝影作品,那將會讓您的生活記憶更豐富而滿足,
亦可與家人、朋友分享甘苦經驗與心情。

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收件規格正片或數位皆可,攝影內容是以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具
特殊性或代表性的四季山川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生態與人文活動為主題。

「正片作品」一律以專業正片拍攝,規格不拘;
「數位作品」則以原始檔規格1,020萬畫素(影像3,872×2,592畫素)以上為限,
撰寫新詩、圖說或短文(120字內)以圖文搭配方式填表參賽。

太管處將聘請專家評選出得獎作品,獎項:優選3名、佳作12名、入選45名,
每位得獎者將獲得獎金和獎狀,優選獎金新台幣壹萬元、佳作陸仟元、入選參仟元。

參賽作品皆須沖洗成8×10吋照片分別貼妥報名表,連同正片原片、圖檔光碟寄至太魯閣國家
公園管理處即可(詳參活動簡章),收件時間:自99年8月1日~8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活動簡章、報名表備索,歡迎逕至太魯閣遊客中心服務台索取或上網查詢,
網址:http://www.taroko.gov.tw(進入「當季活動」、「新聞資訊」下載簡章、報名表),
活動洽詢電話:03-8621100轉分機806(解說教育課王小姐)、傳真:03-8621263。

萬物靜觀皆自得,讓你我回歸山水天地、知性與感性的原點,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誠摯邀請您,
拿起相機,拍下您心目中的太魯閣美景,參加攝影比賽。
以攝影及詩文記錄美麗的福爾摩沙----世界瑰寶太魯閣,用心看世界、以行動作保育。
親近大自然,徜徉山水、遊戲林間時,期盼共同實踐無痕山林的概念,
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


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
【第15屆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目的:期許社會大眾走進太魯閣認識國家公園,親近大自然,參與生態旅遊、
人文活動並關心生態保育,以攝影陶冶性情並用影像記錄繽紛多樣的太魯閣之美;
藉此延攬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的四季山川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及人文活動精彩圖片。

二、主辦單位: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參加對象:凡國內外愛好生態攝影、用影像與詩文記錄者,以及關懷國家公園自然與人文生態人士。

四、作品主題: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山川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生態與人文活動為主題。

五、作品規格:正片或數位皆可,惟負片、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數位圖檔須PC可讀取格式。
正片作品:一律使用專業正片拍攝,規格不拘。參賽作品須沖印8 ×10吋照片(不得格放),
背面貼妥報名表,並與作品之原片及數位沖洗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正片請勿黏貼在相片或報名表上)。
數位作品: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020萬(3,872×2,592)畫素以上。
參賽作品須沖印8×10吋照片(不得格放)背面黏貼報名表,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
※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得以數位影像軟體作髒點修除、顏色飽和度或明亮度調整,
惟不得以圖層、合成、插點放大、刪修背景或圖面方式處理數位影像。
※圖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例:圖01-王大華-太魯閣峽谷)
文字檔編寫:文號-姓名-題名(例:文01-王大華-太魯閣峽谷)
※圖檔如經數位影像軟體處理,應另建資料夾儲存,檔名編寫:
圖號-姓名-題名-修色(例:圖01-王大華-太魯閣峽谷-修色)
※原始檔為NEF或RAW檔,應另轉存TIFF或JPG(最佳品質)另建資料夾儲存。

六、收件時間:自民國99年8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址: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收件人:解說教育課 王小姐(電話:03-8621100轉806分機)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同一參賽者請將作品分類包裝合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八、簡章索取:請洽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服務台、附印刷品回郵信封郵寄
(同收件地址)索取或上網下載簡章、報名表:
本處網址:http://www.taroko.gov.tw(查詢【焦點訊息】、【當季活動】或【新聞資訊】)
洽詢電話:(03)8621100轉806王小姐  傳真:(03)8621263

九、作品評審:聘請生態攝影專家及管理處相關人員於99年9月進行評審。

十、獎  勵:
「優選」3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12名,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乙紙。
「入選」4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乙紙。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13,333元時將代扣百分之15的所得稅,
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20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優選作品每人限得一件。
◎以上開參賽得獎作品製作成紀念品首版時,作者得申領壹份。

十一、揭曉期間:完成評審確認後公布得獎名單,預定99年10月上旬將得獎名單刊登於太魯閣網站
【新聞資訊】或【當季活動】訊息、太魯閣電子報及遊客中心公佈欄,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二、作品展覽:得獎作品預定99年12月下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展出,
展覽訊息將登載於太魯閣網站【當季活動】或【新聞資訊】。

十三、退    件: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
未得獎作品於得獎名單公布一個月內(預定99年10月31日前)全數辦理退件。
報名表務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
※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權益。
※親自送件參賽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一週後先聯繫確認後領回未得獎作品,逾二週未領取,由主辦單位逕行以掛號郵寄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十四、附    則:
(一) 連作、格放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二)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
,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抄襲他人或違反
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
獎項不遞補。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
(三) 著作權約定: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合約書」;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得不限時間、
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得不行使)。
(四) 參賽作品每人各以10張為限,如逾10張得由主辦單位任選10張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 參賽作品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對收件時完好的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六)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

太魯閣之美生態攝影活動 
15太魯閣國家公園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   

 

性別

 

圖片編號

 

圖片規格

正片
數位

題   

 

拍攝地點
(請確實填寫) 

 

時間

 

聯絡資料

電話:                      傳真:
E-mail: 

聯絡地址

 

圖說、新詩或短文
(限120字內) 

 

詳細資訊以太魯閣國家管理處公佈為準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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