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無預警販賣菸品業者禁售菸品予未滿 18 歲喬裝測試
花蓮縣衛生局為了杜絕學子菸品取得管道,減少菸品的誘惑,從今年六月中旬展開第一波針對 9 個
鄉鎮 90 家 販賣菸品場所 - 禁售菸品予未滿 18 歲喬裝測試 。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全縣竟有高達 7 成販賣菸品業者不合格,經衛生局要求改善後,
最近派員無預警稽查,販賣菸品予未滿 18 歲者已不復見。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依 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97 年國中學生吸菸行為調查顯示,
青少年的菸品來源有高達七成的比例是購自商店或檳榔攤, 表示 絕大多數的青少年都可以輕易在
些 店家買到菸品, 雖然店家入口處或菸架旁張貼「未滿 18 歲不得吸菸及禁止供應其菸品」之警
示圖文,但店家未確認買受人之年齡或是否為穿著學生制服,竟仍公然販售菸品,這類行為非但
違法,且依菸害防制法第 28 條最高可處新臺幣 5 萬元罰鍰,呼籲販售菸品業者勿以身試法以免得
不償失。
徐局長表示,配合一年一度暑期假期到來,無預警進行「禁 售菸品予未滿 18 歲喬裝測試 」,
主要在測試販賣菸品場所(便利商店、超市 、 檳榔攤 或雜貨店 等)是否有賣菸給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
,首波於玉里鎮、鳳林鎮、壽豐鄉、瑞穗鄉、豐濱鄉、富里鄉、萬榮鄉、卓溪鄉及秀林鄉,共測試 12
家便利商店、 14 家超級市場或量販店、 20 家檳榔攤及 44 家雜貨店,測試結果有 7 成業者看到穿制
服的學生還是會販賣菸品給學生,經輔導後業者配合度良好且均表示願意配合國家政策,共同為民眾
健康把關。
徐局長表示,本局於今年 4 月間分別於北、中、南三區辦理販賣菸品場所業者菸害防制法說明會,
告知業者菸害防制法相關之規範;本局此次無預警測試,發現多數店家大多都以貌取人,不會去注意
買菸者是否為學生,更有知名連鎖超商直接販售菸品予穿制服的學生,再次呼籲販賣菸品業者,
當發現有學生或是疑似未滿 18 歲之少年,請務必確認對方是否滿 18 歲,以及出示證明已滿 18 歲才可
販售,以免違反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予未滿 18 歲者」,將依法處以新臺幣
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徐祥明局長表示,為提昇營造無菸害環境能量,花蓮縣自 100 年起以社區動員模式推動菸害防制工作,
更於 531 世界無菸日首創全台舉辦「東台灣婦女反菸聯盟」宣誓活動,邀請全縣各婦女社團及重視家
人健康的婦女志工們共同加入反菸害行列,除販賣菸品業者禁售菸品予未滿 18 歲外,家人也應配合
不請未滿 18 歲者代購菸品,共同營造花蓮縣民們的身心健康。
徐祥明局長進一步表示,為了提昇社區多元化反菸能量,將於 7 月中旬再次進行第二波無預警 販賣
菸品場所 - 禁售菸品予未滿 18 歲喬裝測試 , 針對未符合菸害防制法規範之業者,本局將列為重點稽
查對象,若發現有違規行為,則依菸害防制法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再次呼籲業
者能充分展現及善盡社會責任,必能贏得消費者支持與信賴。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