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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查獲校車司機在校園違法吸菸
時間:2011-10-17 09:06:35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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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為了落實無菸校園政策,還給學子們清新健康的學習空間,並幫助新一代遠離吸菸習慣,
特別從今年 10 月 1 日起,展開全縣無預警校園稽查,動員衛生局人員至全縣 142 所高中職以下學校
進行校園菸害防制考評。繼日前衛生局查獲某座落於花蓮市中山路高職十二名學生於校園集體抽菸,
對學校祭出罰鍰之後,近日又再度於花蓮另一高中現場查獲 2 名校車司機於校園內吸菸,衛生局已依
據菸害防制法進行裁罰。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
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為全面禁菸場所。為了保護我們下一代健康,
還給學生們清新舒適的學習空間,各級學校教職員生均有義務共同落實無菸校園政策。

徐祥明局長語氣沉重地指出,菸害防制法已施行多年,本縣校園菸害問題仍然未能全面禁絕,一年多
以前,甚至因部分學校漠視菸害防制工作,造成花蓮縣中央考評成績低落,青少年吸菸率上升,這是
令鄉親們完全無法接受的現象。為了徹底改善校園菸害問題,花蓮縣衛生局同仁不辭勞苦,從今年初
已展開數波全縣校園菸害稽查工作。

徐局長表示,今年以來,花蓮縣校園菸害問題雖已見改善,但仍未達到理想目標,因此特別呼籲各校
應加強菸害防制教育工作,尤其教職員自己必須以身作則,當學生們的良好典範。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20 條規範「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學校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 學校教職員應
擔負起落實菸害教育的職責,不僅要幫助學生們避免染上菸癮,且要遠離二手菸害,維護個人健康。
花蓮縣衛生局 今年特別 結合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積極推動 「高中職以
下學校菸害防制法規範暨教育宣導評鑑考評」計畫, 希望能 強化師生、家庭及社區民眾以行動表達
重視學子健康,營造無菸空氣清新的校園環境。

徐局長說,無論教育部或衛生署均已三申五令,不斷要求全國各級學校必須落實菸害防制法,提醒
學校做好菸害教育。如果學校教職員無法以身作則,知法犯法仍在校園吸菸,衛生局必將予以重罰。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年全球 平均 有五百萬人死於菸害,平均每六秒 即 有一人因菸害死亡 ;
事實上,吸菸幾乎傷害身體的每個器官,即使不直接造成死亡,也會對吸菸者的生活品質造成影響
,例如:呼吸道疾病、高血壓及心臟病等。 環繞在二手菸籠罩下的孩童同樣的很有可能罹患中耳炎
、長期喉嚨痛、鼻塞、聲音沙啞、扁桃腺炎、哮喘以及小兒氣喘,甚至是流行性腦膜炎雙球菌感染症。
吸菸謂為危害健康的頭號殺手當之無愧,全球人民當以公敵視之。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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