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於民國 101 上班第一天便召開擴大局務會報,衛生局長徐祥明特別要求衛生局同仁必須
加強打擊違規藥物廣告及行銷宣傳,避免民眾因誤信誇大不實之違規廣告,而延誤治療或胡亂服用不明
產品致危害身體健康。
徐祥明局長表示,國內誇大不實之違規藥物廣告相當猖獗,不論是透過廣播及各類媒體廣告,或是業者利
用贈送小禮物方式,吸引民眾聚集,並俟機販賣偽劣藥,或是誇大非藥物之療效。這類違法行徑,均造
成許多民眾延誤醫療危害生命安全,損失大筆金錢。國內民眾許多民眾肝腎健康問題,也與誤信廣告,
亂服來路不明藥物有關。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徐祥明表示,取締違規廣告是政府的重要政策,花蓮縣政府為了鼓勵民眾 共同參與監督
不法藥物、食品及健康食品相關違規事項,並獎勵積極參與並協助查獲具體違規案件之民眾, 100 年 7 月
11 日公告制定「 花蓮縣檢舉違反藥事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作業要點及獎勵金核
發流程 」,民眾如有發現藥物、食品的相關違規案件,歡迎撥打衛生局的檢舉專線電話 03-8226959 ,只要
經衛生局查處裁罰確定,將提撥罰鍰的 5% 作為民眾的檢舉獎金。
按藥事法第 69 條規定「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同法第 91 條第 2 項規定
「違反第 69 條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如以最高罰額兩千五百萬計算,
檢舉民眾將可望獲得高達一百二十五萬元檢舉獎金。
徐祥明局長除要求衛生局同仁將強保護縣民的用藥安全,積極派員進行主動稽查,同時也呼籲民眾, 如有
發現販售不法藥物、食品或違規廣告等情形,應勇於檢舉,花蓮縣衛生局於接獲民眾檢舉後,一定會積極查辦
,只要裁罰確定民眾即可獲得檢舉獎金,民眾與政府的結合,共同打擊不法,既能夠造福人群,又可以獲得
獎金,可說是一舉多得。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