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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公所和花蓮市戶政事務所宣導育兒津貼
時間:2012-05-29 15:37:52 來源:花蓮市公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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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公所為有效宣傳社會福利,增加民眾獲取資訊的管道,讓資訊「走出去」,主動將育兒津貼
申請須知放置於花蓮戶政事務所, 希望透過戶政單位協助,可以讓民眾把握權益儘速申請。

為因應少子女化社會來臨,政府為鼓勵生育,今年起內政部針對家庭照顧零至兩歲兒童,每月可申領
二仟伍佰元 協助家庭照顧兒童,減輕父母育兒負擔,花蓮市公所日前由社會勞工課長劉進成暨花蓮市
戶政事務所股長羅玉香,特別在戶政事務所大辦公室宣導育兒津貼之申請須知。

由於現行有關育兒津貼費用的補助申請有部份民眾尚未得知,也不知該如何申請,因此,花蓮市公所
和戶政事務所合作當民眾至戶政事務申報戶籍時,便於申請育兒津貼宣導須知告知當事人,希望透過
戶政單位加強宣導,使每位民眾都能清楚暸解政策內涵。

市公所社勞課長劉進成表示,為鼓勵民眾安心成家、生育,減輕生育及養育子女的負擔,希望透過戶政
單位第一時間給予加強宣導,讓更多民眾能順利申領補助,並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申請育兒津貼須知條件
一、未滿二足歲以下嬰兒,每月可申請 2500 元,但須經審核通過後方可補助。
二、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三、申請人(父、母)及兒童身份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存摺封
面影本各乙份。
四、在 101 年 6 月 30 日前申請,可追溯至 101 年 1 月發放育兒津貼。
五、如以上問題需詢問可洽市公所承辦人張小姐、電話 8322141 分機 122 及各里辦公處。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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