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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食品抽驗 只有1件美濃板條檢出苯甲酸不符規定
時間:2012-10-23 16:27:16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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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近期於例行食品稽查抽驗,發現一件來自美濃生產的板條檢出苯甲酸不符合規定,已立即通知於
玉里市場的販售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外,並追查食品來源為高雄市環球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所製造生產,
已依歸定移請高雄市衛生局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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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衛生局為了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與安全,每月均固定展開大規模例行性食品稽
查抽驗工作。在近期對本縣各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市售食品場所抽檢蔬果、白米、牛肉、雞鴨魚肉類
、麵製品、香菇、食用鹽及油炸油品等食品,檢驗項目計有農藥殘留、重金屬、動物用藥、瘦肉精、防腐劑及
大腸桿菌等。在本次抽驗當中,發現一件「美濃板條」不符合規定,檢出法規規定不得添加於米麵製品的防腐
劑苯甲酸0.6g/kg。

徐祥明局長表示,苯甲酸又稱安息香酸,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9-15小時內,可與甘氨酸作用生成馬
尿酸,從尿中排出,剩餘部分與葡萄糖化合而解毒。故符合標準者,對人體無害。因上述解毒作用是在肝臟內
進行的,故肝功能不好的人不宜使用。過量食入苯甲酸則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症狀。長期食入
苯甲酸會有皮膚過敏反應,而二氧化硫長期食用對身體有害,尤其過敏體質者會出現氣喘、過敏性腸胃炎,腹
瀉,食品烹煮之前,先以清水反覆沖洗,再用水浸泡超過三十分鐘,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徐祥明局長除特別呼籲業者必須遵循食品安全衛生規範,共同維護商譽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徐祥明局長同時也
特別提醒消費者於選購食品時,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必須提高警覺,應儘量選用包裝及標
示完整之產品及選購自然原色食材,無完整包裝且無標示保存期限之散裝食品更應注意保存方式及注意是否因
違法添加防腐劑而不容易腐敗情形。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存有疑慮,可向花蓮縣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聯繫
進行抽驗檢查。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
生醬、乾酪、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水分含量25%以上(含25%)之蘿蔔乾、糕餅、乳酪、奶油,使用苯甲酸
的限量為1.0g/kg(0.1%)以下。過量使用苯甲酸是造成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臺灣地處亞熱帶常年氣溫濕熱,各種細菌、黴菌易孳生,相對的在室溫下食品較不容易保存,徐祥明局長建議
民眾選購食品時務必要找合格的廠商比較安全可靠,且於加熱60℃以上的熱食或有完整包裝儲存於-18℃以下
的冷凍產品為宜,買回去後若非即時食用,應以冷藏或冷凍保存,依每次需食用量取出再充分加熱後立即食用
,以避免食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

民眾如對購買的食品安全衛生有所疑慮,可撥打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及0800-625748。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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