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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開跑
時間:2014-02-18 17:17:27 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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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花蓮分局提醒民眾,今年辦理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服務、書表寄送地址變更申請及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申請期間是103年2月15日至3月17日止(3月15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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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以往未曾辦理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即首次申報者,如初入社會新鮮人),可以在前述期間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適用102年度稅額試算服務,經稽徵機關審核符合條件者,即主動寄發試算書表,協助首次申報者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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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分局說明,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財政部已修正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額試算出單條件,只要符合以下情形的案件,都可以納入稅額試算服務:

一、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101年度列舉扣除額合計數雖大於標準扣除額,但不影響稅負(即依標準扣除額計算之稅額為零)或稅負差異不大(前1年度仍按標準扣除額申報)的案件。
二、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及超過20歲之子女,10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超過20歲子女適用)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合計數,將該等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列入試算服務。
三、考量業別屬其他(代號:9A-90)之執行業務所得,納稅義務人多無法列舉成本費用,為便利徵納雙方,也將該所得納入稅額試算的所得額範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考量納稅義務人沒有自然人憑證或電子憑證,不方便上網下載稅額試算資料,修正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上網下載102年度稅額試算資料的案件,以101年度採憑證完成網路申報或以憑證為通行碼完成線上確認採用稅額試算服務者為限,並提醒收到郵簡通知之納稅義務人上網下載稅額試算資料,以多加利用。

花蓮分局表示,透過稅額試算服務相關條件的修正,可提高納稅義務人採用稅額試算申報比率,達到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程序,提升納稅服務品質的目標,同時提醒大家若有任何稅務疑難問題,都歡迎在上班時間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8311860洽詢。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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