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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推動急診分流有效縮短急診等候時間
時間:2014-05-19 16:02:01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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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為了提升民眾急診就醫品質,特別結合消防局於今(103)年三月起試辦「急診病患到醫院前分流計畫」。當特定醫院急診滿床狀況時,救護車的救護人員會主動提供民眾就近適當的就醫資訊及時因應,讓須緊急就醫之個案避開長時間等候,及時選擇適合之醫院。花蓮縣衛生局經兩個月試辦,發現高達97.5%緊急救護送醫民眾願意接受第一線救護技術員提供的急診就醫資訊,同意由救護車送至最適合的醫院就醫,成效非常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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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徐祥明局長表示,急診主要是醫院提供突發且會危急生命、傷害的疾病患者進行緊急醫療照護。醫院如處於急診滿床而暫時無法接收病患的期間,如果不知情的病患仍然前往急診就醫,極有可能因為等待就醫而延後治療之黃金時機或影響預後等情形。花蓮縣衛生局今(103)年主動結合消防局實施「急診病患到醫院前分流計畫」,若是醫院向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急診滿床時,就會啟動分流機制,當119第一線救護技術員遇到症狀為非立即危急生命的病患時,則依據本縣8家急救責任醫院(花蓮慈濟及玉里慈濟、門諾、部立花蓮醫院及豐濱分院、國軍花蓮總醫院、北榮玉里及鳳林分院)急診醫療專業服務項目,建議病人到就近且最適當的醫院就醫,以縮短到醫院等待就醫的時間。

 

徐祥明局長進一步指出,醫院急診能力分為重度(花蓮慈濟醫院)、中度(門諾醫院、國軍花蓮總醫院)及一般級,除了急性冠心症、急性腦中風、重大外傷及高危險性妊娠等特定重大傷病,一般級的急救責任醫院對於大多數緊急傷病患即有處理能力。根據花蓮縣衛生局統計102年本縣醫學中心急診病患之檢傷分級屬急重症之第一級及第二級只佔27%,其餘73%皆為檢傷三、四、五級屬輕微急症,可先至附近的醫院或診所就醫,不但減少直接到醫學中心所需的候診時間,並可避免影響急重症病患及早獲得周全的急診照護,利人又利己。

 

花蓮縣衛生局推動的「急診病患到醫院前分流計畫」計畫,由本縣19個消防分隊執勤之第一線救護技術員在民眾上救護車時就會主動提供宣導單張,讓民眾了解各急救責任醫院急診醫療專業服務資訊,讓民眾可以選擇就近到適當醫院治療。試辦期間共計發出673張單張,其中656人都同意,佔97.5%,僅有17人不同意就近治療,佔2.5%。

 

徐祥明局長表示,本縣醫療資源排名全國第三名,各醫院皆通過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合格,且衛生局每年定期辦理醫院督導考核,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實地輔導訪查,持續為民眾把關醫療服務品質,各家醫院急診品質均符合標準。徐祥明局長強調,花蓮縣衛生局推動的急診分流制度,可以避免民眾等待診療時間較長,而耽誤最佳治療時機,呼籲民眾都能信賴專業建議,採納救護車急救人員的建議。

 

花蓮縣衛生局將持續藉由各鄉鎮市衛生所及醫療院所宣導轉診機制及就醫分級制度,並加強民眾對各醫院急救能力的認知,輕症或中度症候病患分流至地區醫院或區域醫院,避免大量擠至醫學中心,以期縮短候診時間改善急診壅塞問題,讓一般輕中度傷病患得到更有效率的醫療服務,更能達成提升病人安全,合理使用醫療資源的目標。

 

醫政科科長石惠文說明,改善急診壅塞問題,將能使危急病患能及時獲得妥適的醫療處置。目前緊急救護已全面實施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第一級至第五級依序為最危急至非緊急狀態,病人被送達急診後,由醫護人員依據客觀數據與病人之主觀陳訴,並輔以電腦系統判讀,快速評估病情急重度,來決定看診順序,使危急的病患得以優先處置。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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