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第二十七屆調解共十四位委員於二十七日上午於鄉長黃馨授證下,開始四年任期的調解任務。本屆委員經選舉由汪兆祥擔任主席,領導全體委員開展為鄉民服務之新頁。

典禮中黃馨親自頒證聘書,除嘉勉第二十六屆卸任委員的辛勞之外,也期許本屆新任委員能秉持為民服務的熱忱,繼續提升服務績效造福鄉梓。調解業務為吉安鄉長黃馨重視的業務之一,自一OO年受理案件即呈倍數成長,一O一年起每年均有百件以上案件的數量成長,至一O三年底受理案件約為六百四十件,歷年調解成立率均維持於百分之六十上下,成績斐然。黃馨表示調解委員會位於吉安鄉公所的南側邊,在鄉內的調解業務非常繁忙,每位委員都盡力在調解會中進行各項業務調解,甚至其他鄉鎮的業務也都能在本鄉進行調解,吉安鄉公所都願意來協助跟幫忙。

本屆十四位委員分別為汪兆祥、丘永台、何永興、黃健吉、呂律均、黃朝彬、崔台興、金天林、余木生、黃月英、李麗幼、謝麗華、褚慶澎及李邦哲等人,依專長能力、族群性別、住所及工作服務區位,各自有四至五個村為責任區,密切結合各級民意代表、村鄰長及村幹事,平日加強預防宣導,遇案迅速轉介妥慎調解,期能使聲請及對造雙方均能儘速彌平爭端、填補損害,並力促和諧。

新科主席汪兆祥為一O二年全縣績優調解委員之一,在一O二年期間經調解委員會成立並經法院核定的三百二十三件案件中,汪兆祥獨任調解成立達五十五件,投入的心力以及專業的調解溝通技巧深得民眾肯定。

汪兆祥感謝歷任委員及主席奠下深厚根基與優良聲譽,也會依循既有方向繼續努力。他表示,在調解委員會中所調解的和解案件視為法律公證,經法院核定後視為法律生效的基準,每一調解案件均牽涉多數家庭的平安幸福,吉安調解委員會長期努力的方向,不僅追求服務量的成長,更會努力於質的提升,近年來除了佔多數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案,均與當事人及各保險公司配合良好外,舉凡契約履約爭議、身體傷害、名譽妨害刑事案件,乃至於婚姻協議、尊卑親屬扶養等家事案件均有增多,調解會也因應社會變遷,繼續提升服務品質效能,期盼社會各界繼續支持鞭策。
洄瀾網 |記者| 杜金龍 楊均濰/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