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近,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衛生,特別從五月起即針對粽子製作及販售業者展開衛生稽查及抽驗。經檢驗科同仁犧牲假日趕工加班檢驗市售肉粽、鹼粽、粽子餡料等端午節49件食品,經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特別發動十三鄉鎮所有稽查人員從五月開始,針對本縣粽子製造業及銷售業者之作業場所實施衛生輔導與稽查,並前往各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抽檢市售肉粽、鹼粽、粽葉及粽子餡料含筍干、蝦仁、香菇、小豆干、黑糯米、豆沙、菜脯等成品及餡料產品,進行大規模抽驗,檢驗防腐劑、硼砂、漂白劑(二氧化硫)、色素、螢光增白劑、殺菌劑(過氧化氫)、二甲基黃等項目,本次稽查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林運金局長表示,此次端午節食品的稽查及抽驗顯示,花蓮縣業者多能遵守規定維護製作場所衛生與安全,並能重視消費者健康。林運金局長再次呼籲業者必須遵循食品安全衛生規定,維護商譽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並重申花蓮縣衛生局維護食品安全的決心,雖然這波檢驗結果已經出爐,衛生局所有稽查人員仍然會持續進行稽查與抽驗,共同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如果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規定者,依法違規業者應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林運金局長特別提醒消費者,於選購端午節食品時,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自然色澤太多的食品必須提高警覺,應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及選購自然原色之食材以保障身體的健康。另外,臺灣地處亞熱帶常年氣溫濕熱,各種細菌、黴菌易孳生,相對的在室溫下食品較不容易保存,建議民眾選購粽子時最好挑選能提供良好保存及販售環境方式的業者。
林運金局長特別表示近年食安事件頻傳,所有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尤其是食材來源確認是安全才有安全衛生的產品,另天氣逐漸炎熱,食品的保存越是重要,銷售粽子應保持60℃以上熱食保溫或有完整包裝儲存於-18℃以下的冷凍產品為宜。民眾買回去後若非即時食用,應以冷藏或冷凍保存,依每次需食用量取出再充分加熱後立即食用,以避免食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民眾如對購買的食品安全衛生有所疑慮,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及0800-625748洽詢。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