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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公所加強公務員款項法紀認知
時間:2015-07-09 15:20:24 來源:吉安鄉公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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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公所為加強同仁對於請領加班費、差旅費及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等小額補貼款項之違法性認知,辦理「公務員申領小額補貼款項」專案法紀宣導,期能透過法令及案例宣導,以提供同仁借鏡避免觸犯法律。

 

103年各地檢署(不含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以貪瀆罪起訴之起訴書計二百二十四案,涉案公務員計五百四十八人,其中公務員因浮報加班費、差旅費、國民旅遊補助費、獎金、津貼等詐領公款案件計二十一案,已佔全部案件十分之一,實無法輕忽此類型貪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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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此類案件涉犯罪名,多為刑法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行使公務員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或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所得財物或不正利益甚微,卻影響政府形象甚鉅。

 

吉安鄉公所政風室主任徐儷玲表示,請領加班費、差旅費及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等小額補貼款項為公務員權益,惟少數公務員浮報此類款項之案例仍時有發生,講習邀請擁有豐富辦案經驗的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卓俊忠擔任講師,以實務常發生的違失案例說明,藉由案例之探討提供同仁借鏡並加強同仁對此類案件之違法性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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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申領小額補貼款項法紀講習」內容生動易懂,卓俊忠在講習中指出,也許各機關過去很多可以做的,或者大家都做的,不見得當時做的是合法、是對的,現在整個社會思維對於公務人員的期待與要求,福利跟待遇不比以往。

 

講習中舉例以之借鏡,人,使其據以登載在職務上所掌之「超勤加班費申請單」等公文書,再送請該人事、會計、行政、督察等單位及機關主管簽核,而據以核發3,000餘元之超勤加班費。

 

對此,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另警察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予以停職。

 

講習獲得在場與會公務員熱烈迴響,主秘胡昇旭也呼籲公所所有同仁「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要因一時萌生貪念誤蹈法網,所得之財物或不法利益甚微,但行為人即需面對司法制裁,更損及機關乃至整體公務員之形象,請同仁勿以身試法。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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