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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前作好三大準備、應徵面試當日堅守七不原則並保障就業隱私
時間:2015-08-12 10:00:15 來源:花蓮縣政府 作者:洄瀾網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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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職安全守則

一、求職前請作好三大準備:

告知:事先打電話告知親友欲前往面試之地點;

蒐集:上網瞭解該公司性質及工作內容;

提高警覺小心受騙:留意徵才廣告內容是否刊載不合常理的優渥待遇,或對公司業務、工

作內容交代不清。

二、應徵面試當日應堅守七不原則:

不繳錢:不繳用途不明的費用;

  不購買:不購買公司要求有形無形的產品;

  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要求辦理信用卡;

  不簽約:不簽內容不明的文件及契約;

  證件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不交求職公司保管;

  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的不明飲料食物;

  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或於非法公司工作。

三、雇主在面試求職者時,應針對徵才職缺需具備的能力或條件,提出有關的問題,並且應尊重當事人的權益,不能強迫求職者回答!求職者若感覺隱私受到侵犯,應該要拒絕回答或填寫,保障自身就業隱私。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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