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喝的水嗎?,衛生局銷毀違規包裝水
花蓮縣衛生局日前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花蓮縣環保局及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共同查獲花蓮縣享喝水企業社製造的「享喝水」包裝水及高雄市一貫道寶光建德天然矽晶礦泉水有限公司委託在花蓮所製造的「純天然矽晶礦泉水」使用未經核准的水源,今日在衛生局人員監督下共計銷毀253箱包裝水產品。

花蓮縣衛生局指出今天被銷毀的這一批「享喝水」包裝水,是5加侖包裝,現場封存有47桶,經查是由享喝水企業社抽取未經核准使用的地下水所製造,此外,另一批「純天然矽晶礦泉水」,則是由一貫道寶光建德天然矽晶礦泉水有限公司委託花蓮業者製造,稽查現場發現包裝水食品標示不實,立即封存,衛生局進一步指出,這批不合格的水,包括有效日期為2016年2月6日1500cc包裝的礦泉水有107箱,以及有效日期為2016年6月10日600cc包裝的礦泉水有99箱,共計206箱。因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局立即令業者全面下架,回收後實施銷毀,並令業者立即停止製造營業,同時在今天對這兩家公司查封的包裝水實施銷毀。

衛生局長林運金局長表示,這兩家製造包裝水業者平時所製造數量不多,經衛生局查獲已全面回收並配合銷毀。林運金也提醒所有食品業者,所有食品使用的原料都須有合法來源及確認衛生安全才能進行製造,若使用來源不明的原料,則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至300萬元罰鍰,再則,若查獲產品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將可移送法辦。
民眾如果對所購買的食品或礦泉水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的違規食品,都可向花蓮縣衛生局洽詢038-226959
洄瀾網 |記者| 游琇錦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