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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41家醫事機構提供民眾優質的長期照顧
時間:2016-03-10 09:16:31 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作者:楊均濰 瀏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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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人口日趨老化,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本縣105年失能人數推估為7,452人,長期照顧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為提供花蓮鄉親優質的長期照顧服務,花蓮縣衛生局於今日(3月9日)邀集縣內41家醫事機構召開居家護理、居家(社區)復健、喘息服務計劃簽約說明會,針對花蓮長者居家及機構照顧服務模式進行專業輔導與交流,提供民眾更專業、優質、與便捷的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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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局長徐祥明表示,衛生局特別邀集經審查及評鑑合格的41家機構,包含26家護理機構、12家安養護機構以及3家醫院等,共同研擬優質長期照顧服務方案,提供有需要的鄉親們居家護理、居家復健、社區復健、居家喘息及機構喘息等多項服務方案,104年服務6,174人次,讓主要照顧者獲得休息。徐局長特別要求所有提供身心障礙服務之醫事機構,必須在服務流程、照護人力質與量、服務態度、以及維護民眾權益等方面加強品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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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明局長指出,「居家護理」是針對有傷口、管路及健康指導等護理需求的民眾,提供最多每月4次的護理服務。「居家復健」則是由物理治療或職能治療師,到宅提供失能個案復健及指導,在黃金復健時間內迅速促進體能的恢復,更快速達到自我照顧的目標。另外,山地鄉提供定點式社區復健服務,有復健需求的民眾可充分利用。

 

其次,居家喘息部分,由長照機構安排居家照服員到家裡幫忙,或家屬也可以選擇將個案送至照護機構提供24小時機構喘息服務,讓平常忙於照顧失能者的家人,提供一年14天到21天的替代照顧服務,享有休息的時間調適壓力。

 

花蓮縣衛生局醫政科林燕孜科長說明,「長期照顧服務法」已公告並將於106年6 月起正式施行,為持續增進本縣長照服務之質與量,衛生局除配合衛生福利部持續推動花蓮縣長期照顧服務,更為了確保本縣各機構確實提供鄉親們優質的服務,每年召開連繫會議,透過會議平台有效溝通服務之困境,並對接受服務民眾執行滿意度調查,依據調查結果對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進行輔導,提高花蓮鄉親對於本縣各項長照服務品質滿意度。如果家中有失能行動不便須要護理、或復健的長輩或身心障礙朋友,請向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相關服務,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絡電話(北區03-8226889、南區03-8980220)洽詢。

 

洄瀾網 |記者| 楊均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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